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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一、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热点问题——购房提取是否有时限要求?

2023-08-23 18:00     来源: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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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一、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热点问题——购房提取是否有时限要求?

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期限、提取频次和提取额度应符合以下规定如有变化,以最新政策为准

全额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生效或付清购房款之日起两年内,可每年申请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两年内提取次数不超过2次,过期不予补提。

按揭贷款方式购买自住住房购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1.属购买商品房(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之日起年内申请提取1次。

2.属购买商品房(现房)、二手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首次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年内申请提取1次。

3.购买政策性住房(全额集资建房、市场运作房、房改房、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新建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取得房改部门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文件、房改部门评估表、购房合同、支付房款收据或发票之日起年内申请提1次。

4.属购买拆迁安置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支付房款收据或发票之日起年内申请提取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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