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办理答复

四十四、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手机公积金APP办理业务的热点问题

2020-03-17 14:50     来源: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     作者: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一、职工使用手机公积金APP办理购房提取的操作流程

(一)缴存职工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手机公积金”,下载APP后切换城市为“广西区直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注册登录。

(二)进入【业务办理】页面,选择【归集提取业务】中的【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业务。

(三)授权后,信息系统将自动检索并显示职工最新购入的一套房产信息和计算可提取额度,缴存职工确认房产信息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后,填写申请金额和收款账户,无需上传资料,刷脸效验后即可提交申请。

(四)为避免影响办理其他业务,在线上提交申请后,进入【我的代办】中查看业务办理情况,若收款账户信息有误的,可以点击【修改】按钮,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或是点击【撤销】按钮,取消该笔业务。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