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办理答复

七十二、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热点解读——相关预警等级措施解除

2021-05-25 15:40     来源: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相关预警等级措施解除

(一)中心个贷率连续2个月低于88%时,从次月起解除级预警响应措施预警等级从三级降至二级,恢复受理商业性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二)中心个贷率连续2个月低于85%时,从次月起解除级预警响应措施预警等级从二级降至一级,恢复商品房期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

(三)中心个贷率连续2个月低于82%时,从次月起解除级预警响应措施,中心恢复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即恢复外中心缴存职工在本地购房向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