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办理答复

七十五、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热点解读——缴存职工在异地购房(南宁市外)申请购房提取条件

2021-07-01 14:50     来源: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缴存职工在异地购房(南宁市外)申请购房提取条件

购房地须为本人或配偶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缴存职工在工作地购房的,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或社保参保材料,或单位出具的工作说明;在户籍地购房的,提供户口簿。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