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国办发〔2022〕34号),要求在2022年年底前完成住房公积金汇缴、住房公积金补缴、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3项服务事项“跨省通办”,2023年年底前完成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两项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我中心积极响应,迅速部署,在已实现8项“跨省通办”业务的基础上,提前完成住房公积金汇缴、住房公积金补缴、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3项“跨省通办”业务。在我中心缴存的单位或职工可通过单位版网上服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和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在手机公积金app办理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个人业务。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推动更多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助力广大群众安居乐业。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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