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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行“先核后缴” 快速办结单位汇缴业务

2024-03-01 23:00     来源: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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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实行“先核后缴”的管理方式。我中心获取单位转入本中心银行专户住房公积金具体分配信息的渠道是通过单位经办人登录中心网厅对缴存职工人数、金额等信息进行审核确认的方式实现(称为“汇缴核定”),单位经办人只要先开展“汇缴核定”工作,随后单位将足额资金转入我中心银行专户,我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立即自动为职工个人账户分配入账,从而快速办结单位汇缴业务。

“先核后缴”的缴存管理方式利民高效,请各缴存单位安排住房公积金经办人积极配合做好住房公积金“先核后缴”工作,按规范的流程汇缴住房公积金。

那么该如何做到“先核后缴”呢?小编将一步步来教您:

单位经办人在转公积金款项至我中心专户时,先在网厅操作汇缴核定后再转钱至我中心银行专户。具体步骤如下:

1.单位经办人登录单位网厅。

2.在平台界面点击“汇缴核定”。

3.点击“打印”,再点击“提交”。

完成以上3个步骤操作就算完成“先核后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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