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称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区直和中直驻邕单位个人住房大修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并于下发之日起执行。
▲职工在区直公积金中心咨询大修提取业务。南国早报记者李俭芹摄
1月21日,就提取的一些细则,区直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办法:缴存职工家庭从购建自住住房(每个家庭限一套)时算起,每隔10年可以大修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案例:黄先生七年前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屋建于2005年,他想提取公积用来大修,同时想用自己的公积金为儿子家大修,能实现吗?
吴先生家有两套房,一套是2000年购买的单位集资房,如今20年了,能按两次来提取吗?另外一套也住了11年,可以两套都申请大修提取吗?
解读:首先,该政策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条款,是为了支持职工改善居住条件,所以大修的房屋必须属于缴存职工的家庭自住房,判断标准为在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
黄先生的房屋虽然建造期超过10年,但他自己购买的时间尚不足10年,所以不能提取;另外,他也不能提取自己的公积金为儿子家大修。
吴先生家的两套房,分别都满足提取公积金进行大修的条件,但是一个家庭在10年内,只能选择一套房提取公积金进行大修;另外,其中一套虽已使用20年,但只能按一次来申请。
办法:大修提取所需提取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对暂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并提供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房改部门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文件。
大修提取金额按照不动产权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购房合同上载明的建筑面积核定,最高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上限标准随市场价格调整而适当调整。
解读:杜女士提出大修老房子,是可以得到批准的,只是提取的额度是有限制的。比如她的老房子是100平方米,按照政策她最多可提取10万元进行大修,如果她账户上只有4万元,那么她本次最多就只能提取4万元,往后想再次以大修为由提取,得等到10年后。
办法:申请大修提取时,缴存职工家庭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案例:胡先生家早年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房,贷款期限为25年,现在房子已经住了10年,他也想提取公积金用来大修,可以实现吗?胡先生的妻子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能以妻子的名义办理吗?
卢先生办理的是商业贷款30年,他的房子现在已经住了12年,目前仍在还款,也可以申请大修提取吗?
解读:目前,该办法只在区直公积金中心执行,而且有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的职工,是不能享受双重“福利”的,因此胡先生一家都无法申请大修提取。
但卢先生是可以申请的,因为他办理的是商业贷款,还未曾享受公积金的支持和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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