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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公布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桂公积发(2023)5号

2023-07-14 23:21     来源: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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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单位和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审批,2023年度区直和中直驻邕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度南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设定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26,895元,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3,227合计6,454

二、根据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设定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810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91合计182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上下限参照本通知执行。

    本通知自20231月1日起执行。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7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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