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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暂停有关业务服务的通知

2024-06-15 09:00     来源: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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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单位和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的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结息日。为确保2023-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顺利进行,我中心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需办理汇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单位于2024年6月28日16:30时前完成缴款,未能按时缴款的,请于2024年7月1日09:00时后再办理缴款。

二、2024年6月28日17:30时-7月1日09:00时暂停手机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大厅所有渠道业务服务(含6月29日“周六不打烊”服务),该期间未能按时正常还款的贷款不记逾期,不影响个人征信记录。各项业务于2024年7月1日09:00时恢复正常办理。

暂停业务期间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拨打0771-12345咨询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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