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单位和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的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结息日。为确保2023-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顺利进行,我中心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需办理汇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单位于2024年6月28日16:30时前完成缴款,未能按时缴款的,请于2024年7月1日09:00时后再办理缴款。
二、2024年6月28日17:30时-7月1日09:00时暂停“手机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大厅等所有渠道业务服务(含6月29日“周六不打烊”服务),该期间未能按时正常还款的贷款不记逾期,不影响个人征信记录。各项业务于2024年7月1日09:00时恢复正常办理。
暂停业务期间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拨打0771-12345咨询。
2024年6月15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