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后管理,根据《广西区直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区直房委会〔2023〕17号)规定,我中心将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离职封存人员转换为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现将转换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公告,公示期7天(2024年11月30日—2024年12月6日),公示期间贷后停缴人员可自行到我中心办理转换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手续,公示期内未办理的我中心视为无意见处理。我中心将对公示名单人员办理转换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每月缴存额200元。如有异议请咨询电话:0771-2441809。
特此公告。
附件: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离职封存停缴人员公
示名单(第一批)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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