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单位和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的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结息日。为确保2024-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顺利进行,我中心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需办理汇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单位于2025年6月30日13:30时前完成缴款,未能按时缴款的,请于2025年7月1日09:00时后再办理缴款。
二、2025年6月30日13:30时-7月1日09:00时暂停单位版网上服务大厅、“手机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服务渠道所有业务(包括归集、提取、贷款、结算等)的办理,该期间未能按时正常还款的贷款不记逾期,不影响个人征信记录。各项业务于2025年7月1日09:00时恢复正常办理。
暂停业务期间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拨打0771-12345咨询。
2025年6月1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