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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涉企行政检查信息公示

2025-07-02 18:00     来源: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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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企行政检查主体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行政检查事项

行政检查对象

行政检查内容

行政检查

依据

对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的监督检查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辖范围内的单位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情况。

2.单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情况。

3.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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