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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清理不符合条件申请材料的通告

桂公积发〔2025〕15号

2025-11-14 22:00     来源: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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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某等7人因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向我中心提交容缺受理材料,经核现已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请以下申请人到我中心领取原提交的材料。逾期未领取,视同放弃此材料,我中心将进行清理,不再保留。

不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申请人信息:

**  450121***6611

**  452527***3678

**  452127***4542

*   452626***001X

**  630104***1027

**  450103***0512

**  452402***3329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0771-5755689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24号临街办公楼1-3层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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