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某等7人因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向我中心提交容缺受理材料,经核现已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请以下申请人到我中心领取原提交的材料。逾期未领取,视同放弃此材料,我中心将进行清理,不再保留。
不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申请人信息:
罗** 450121***6611
谢** 452527***3678
王** 452127***4542
李* 452626***001X
莫** 630104***1027
庞** 450103***0512
孔** 452402***3329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0771-5755689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24号临街办公楼1-3层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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