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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单位和广大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财政部《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财会字〔1999〕33号)等有关规定,为确保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年终结转工作顺利进行,我中心将调整以下业务的办理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需办理汇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单位于2025年12月30日24:00时前完成缴款,未能按时缴款的,请于2026年1月1日09:00时后再办理缴款。
二、自2025年12月31日00:00起,暂停线上渠道(含单位网上服务大厅、“手机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等)和柜面(含中心管理部、银行就近办网点等)的归集、提取、贷款、结算等有关业务的办理。在业务暂停期间,未能按时正常扣款还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记逾期,不影响个人征信记录,查询业务不受影响。
三、2026年1月4日09:00起恢复所有渠道的业务受理、查询服务。
暂停业务期间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拨打0771-12345咨询。
特此通知。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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