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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缴存人:
为提升群众服务质效,有效防范和化解资金运行风险,切实维护广大缴存人权益。自2026年2月1日起,缴存人购买异地(含分期、全款)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住房公积金“就近办”银行服务网点调整至中心管理部办理。
一、办理方式
实行先预约后办理,申请人本人可通过“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智桂通”平台进行预约。
二、办理地址
1.政务中心管理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C座4层。
2.新民管理部: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24号临街办公楼1-3层。
特此通知。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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