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度,我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达2,196个,同比增长6.19%;缴存职工23.15万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率为103.03%(自治区住建厅于2014年11月调整缴存人数由原来17.11万人调增为22.47万人),比2014年末提高5.39个百分点。
二、2015年度,我中心共归集住房公积金35.68亿元(含结息额 1.15亿元),同比增长15.69%。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30.65亿元,归集余额101.21亿元。
三、2015年度,我中心审批支取住房公积金25.25亿元,同比增长34.67%,累计审批支取住房公积金129.43亿,支取率为70.77%。
四、2015年度,我中心审批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890笔,同比增长29%;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4.94亿元,同比增长40.82%。累计向42,290户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6.29亿元,累计支持购房面积499.35万平方米;累计收回个人住房贷款28.22亿元;贷款余额78.07亿元(含逾期贷款165.93万元),贷款率为77.13%。
五、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中心逾期贷款余额为165.93万元,逾期率为0.21‰,比上级下达满分指标(逾期率控制在0.3‰以下)少0.09个千分点。
六、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中心凭证式国债余额为0。
七、2015年度,我中心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为89.97%〔使用率= (个人提取总额+贷款余额+国债余额)÷缴存总额〕,住房公积金运用率为77.13%〔运用率=(贷款余额+国债余额)÷缴存余额〕。
八、2015年度,我中心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4.03亿元,业务支出0.83亿元,实现增值收益3.2亿元,增值收益率3.33%,比上级下达全年满分指标(增值收益率超1.70%)超1.63个百分点。
九、2015年度,我中心分配贷款风险准备金5,794.83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中心累计分配贷款风险准备金23,421.02万元, 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3,421.02万元。
十、2015年度,我中心分配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121.88万元,累计计提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3,614.64万元,累计上缴自治区本级财政37,760.76万元(其中本年上缴15,000万元),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余额45,853.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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