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批复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
心2018年部门预算及2018—2020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函》(桂财预
函〔2018〕18号)要求,我中心应该在财政厅批复部门预算后的20日
内,主动在部门网站公开年度预算。现将2018年度部门预算和“三
公”经费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中心为自治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根据自治
区编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我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
自支事业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机构级别为正处级,负责区直
和中直驻邕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运作,直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管理。
(一)主要职责。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350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设立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并启用其印章的通知》
(厅字〔2007〕6号)规定,我中心主要职责是:
1.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编报执行情
况的报告。
2.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经自治区财政部门审核,提交区
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
3.委托由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指定的
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
设立及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归还等手续,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
议,按规定支付手续费。
4.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审议通过后实施。
5.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发
放,按照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的比例购买国债。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保值和归还。
7.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自治区财政部门审核,
报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
8.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区直住
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9.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
的有效凭证。与职工、各单位和受托银行定期对账。
10.组织建立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与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
联网,纳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11.向自治区财政部门和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住房公积
金财务报告,经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
布。
12.向自治区财政部门提出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申请,经区直住房
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根据自治区财政部门的审批意见办理
呆账核销,并报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备案。
13.办理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根据我中心的职能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调整内设机构及其
职责的批复》(厅字〔2015〕5号),按照精简、统一和效能原则,我
中心对原有内设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我中心内设7个正科级部门,即
综合科、业务科、财务科、稽核科、信息科、政务中心服务部和东葛
服务部。
二、人员结构。
自治区编委核定我中心事业编制职数34名,其中单位(处级)领
导职数4人。经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意,我中心2018年在职在编人员
和编外聘用人员用人数控制在101人以内,经自治区财政厅核定,2018
年预算按95人编制(其中在编人员31人,聘用人员64人),当年我中
心在职人员控制在101人内,如有新增人员再另行追加人员经费。
三、支出列支依据。
根据《条例》和财政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综字
〔1999〕59号)的有关规定,我中心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分配管
理经费,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类“住房保障支出”03款“城乡社
区住宅”02项“住房公积金管理”。2017年实现增值收益1.68亿元,
管理经费占增值收益的比例为15.56%。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 |||||
|
|
|
|
|
单位:万元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一、本年收入 |
2,614.45 |
一、本年支出 |
2,614.45 |
2,614.45 |
|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2,614.45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
|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二、外交支出 |
|
|
|
|
|
三、国防支出 |
|
|
|
二、上年结转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
|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
|
五、教育支出 |
|
|
|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
|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0.38 |
30.38 |
|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8.68 |
8.68 |
|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
|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
|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
|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
|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
|
|
|
十六、金融支出 |
|
|
|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
|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575.39 |
2,575.39 |
|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
|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
|
|
|
二十二、预备费 |
|
|
|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
|
|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
|
|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
|
|
|
|
二十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
|
收入合计 |
2,614.45 |
支出合计 |
2,614.45 |
2,614.45 |
|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
|
|
|
|
|
|
单位:万元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结转下年 | ||
类 |
款 |
项 | |||||
** |
** |
** |
** |
1 |
2 |
3 |
4 |
|
|
|
合计 |
2,614.45 |
230.45 |
2,384.00 |
|
208 |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0.38 |
30.38 |
|
|
|
05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0.38 |
30.38 |
|
|
|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1.70 |
21.70 |
|
|
|
|
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8.68 |
8.68 |
|
|
210 |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8.68 |
8.68 |
|
|
|
11 |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8.68 |
8.68 |
|
|
|
|
02 |
事业单位医疗 |
8.68 |
8.68 |
|
|
221 |
|
|
住房保障支出 |
2,575.39 |
191.39 |
2,384.00 |
|
|
02 |
|
住房改革支出 |
13.02 |
13.02 |
|
|
|
|
01 |
住房公积金 |
13.02 |
13.02 |
|
|
|
03 |
|
城乡社区住宅 |
2,562.37 |
178.37 |
2,384.00 |
|
|
|
02 |
住房公积金管理 |
2,562.37 |
178.37 |
2,384.00 |
|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
|
|
|
单位:万元 |
经济分类科目 |
2018年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合计 |
230.45 |
168.61 |
61.84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62.84 |
162.84 |
|
30101 |
基本工资 |
107.46 |
107.46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02 |
1.02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21.70 |
21.70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8.68 |
8.68 |
|
30110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8.68 |
8.68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28 |
2.28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13.02 |
13.02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61.84 |
|
61.84 |
30201 |
办公费 |
5.64 |
|
5.64 |
30202 |
印刷费 |
1.43 |
|
1.43 |
30205 |
水费 |
0.88 |
|
0.88 |
30206 |
电费 |
3.84 |
|
3.84 |
30207 |
邮电费 |
3.50 |
|
3.50 |
30211 |
差旅费 |
17.31 |
|
17.31 |
30213 |
维修(护)费 |
1.12 |
|
1.12 |
30215 |
会议费 |
2.86 |
|
2.86 |
30216 |
培训费 |
0.98 |
|
0.98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75 |
|
0.75 |
30226 |
劳务费 |
0.92 |
|
0.92 |
30228 |
工会经费 |
2.17 |
|
2.17 |
30229 |
福利费 |
2.52 |
|
2.52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6.92 |
|
16.92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0 |
|
1.00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77 |
5.77 |
|
30302 |
退休费 |
0.35 |
0.35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5.42 |
5.42 |
|
| ||
|
|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8年预算数(全口径)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算数 |
合计 |
25.92 |
25.92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7.00 |
7.00 |
2.公务接待费 |
2.00 |
2.0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6.92 |
16.92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6.92 |
16.92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科目编码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结转下年支出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转移性支付 |
债务利息支出 |
债务还本支出 |
基本建设支出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其他支出 |
合计 |
基本支出结转 |
项目支出结转 | |||
** |
** |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我中心部门预算拨款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拨款。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 |||
|
|
|
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2,614.45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1.经费拨款 |
|
二、外交支出 |
|
(1)自治区本级 |
|
三、国防支出 |
|
(2)中央补助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
2,614.45 |
五、教育支出 |
|
(1)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3)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0.38 |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8.68 |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6)捐赠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7)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安排的资金 |
2,614.45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8)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1.自治区本级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2.中央补助 |
|
十六、金融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四、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1.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575.39 |
2.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五、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1.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 |
|
二十二、预备费 |
|
2.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
3.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
|
|
二十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2,614.45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2,614.45 |
六、上年结余收入 |
|
二十七、结转下年支出 |
|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
|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1)自治区本级 |
|
2.外交支出 |
|
(2)中央补助 |
|
3.国防支出 |
|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 |
|
4.公共安全支出 |
|
(1)自治区本级 |
|
5.教育支出 |
|
(2)中央补助 |
|
6.科学技术支出 |
|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转 |
|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4.其他结转 |
|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5.历年净结余可安排的资金 |
|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净结余 |
|
10.节能环保支出 |
|
(1)自治区本级 |
|
11.城乡社区支出 |
|
(2)中央补助 |
|
12.农林水支出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净结余 |
|
13.交通运输支出 |
|
其他净结余 |
|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
|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
|
16.金融支出 |
|
|
|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
|
19.住房保障支出 |
|
|
|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
|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
|
22.预备费 |
|
|
|
23.其他支出 |
|
|
|
24.债务还本支出 |
|
|
|
25.债务付息支出 |
|
|
|
26.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收 入 总 计 |
2,614.45 |
支 出 总 计 |
2,614.45 |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2,614.45万元,同比增加126.76万元,同比增
长5.10%。我中心部门预算拨款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
金拨款。
1.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14.45万元。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14.45万元,同比增长126.76
万元;按收入科目划分,为103类“非税收入”09款“政府住房基金收
入”01项“上缴管理费用”2,614.45万元,同比增长126.76万元。
2.收入预算增加原因:
我中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来源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
益中提取的管理经费。确定下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总额后,按照收支相
等的原则,确定收入总额。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2,614.45万
元,与之对应,收入总额为2,614.45万元,与2017年部门预算
2,487.69万元相比,增加126.76万元。2017年我中心实现住房公积金
增值收益1.68亿元,从中分配2,614.45万元作管理经费,管理经费占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比例为15.56%。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2,61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30.45万
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81%,同比增加7.61万元,同比增长3.42%;项
目支出预算2,3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19%,同比增加119.15万
元,同比增长5.2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我中心2018年部门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
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21.70万
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83%,同比增加1.16万元,同比增长5.65 %;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8.68万元,占支出总
预算的0.33%,同比增加0.46万元,同比增长5.60%;“2210201住房
公积金”科目13.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50%,同比增加0.69万
元,同比增长5.60%;“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科目8.68万元,占支
出总预算的0.33%,同比增加0.46万元,同比增长5.60%;“2210302
住房公积金管理”科目2,562.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8.01%,同比
增加123.99万元,同比增长5.0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30.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81%,同比增
加7.61万元,同比增长3.42%。
按使用方向分,基本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支
出预算168.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45%,同比增加8.93万
元,同比增长5.59%;公用经费支出预算61.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
总支出的2.37%,同比增加1.32万元,同比增长2.09%。
按支出经济类型分,基本支出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定额商品和服
务支出、离退休公用经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四类。其中:
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2.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
出的6.23%,同比增加8.65万元,同比增长5.61%。
基本支出中定额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9.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
总支出的2.27%,同比减少3.49万元,同比下降5.55%。
基本支出中离退休公用经费预算0.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
出的0.01%,与上年持平。
基本支出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77万元,占一般公共
预算总支出的0.22%,同比增加0.28万元,同比增长5.10%。
(2)项目支出预算2,3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19%,同比增
加119.15万元,同比增长5.26%。其中:
项目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9.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
出的13.77%;
项目支出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预算323.09万元,占一般
公共预算总支出的12.36%;
项目支出的综合业务费预算564.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
的21.58%;
项目支出的因公国(境)经费预算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
的0.27%;
项目支出的专项课题费预算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
0.34%;
项目支出的服务网点用房租用费预算762.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
算总支出的29.16%;
项目支出的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
的1.91%;
项目支出的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预算108.02万元,占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4.13%;
项目支出的服务网点信息化建设经费预算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
算总支出的3.14%;
项目支出的中心信息软件安全及基础设施建设费用预算60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2.29%;
项目支出的扶贫经费预算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91%;
项目支出的文化建设经费预算8.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
的0.33%。
3.支出预算增加原因。
2018年支出总额为2,614.45万元,与2017年支出总额2,487.69万
元相比,增加126.7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中心增加了中心内部
控制建设费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及软件正版化建设费
用等预算支出。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1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45万
元,项目支出2,38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2.8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6.23%;
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1.8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2.37%;
基本支出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77万元,占财政拨款
支出的0.22%;
项目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6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25.40%;
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17.7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
的58.05%;
项目支出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28万元,占财政拨款
支出的0.39%;
项目支出中资本性支出预算19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34%。
三、2018年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92万元(全口
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7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6.9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支出预算减
少5.55万元,同比下降17.64%,“三公”经费预算减少的原因是我中
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7万元,同比减少1.55万元,同
比下降18.13%,主要用于上级有关部门安排我中心领导和业务骨干出
国(境)学习和培训。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2万元,同比减少4万元,同比下降
66.67%,主要用于符合《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公务接
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16.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预算16.9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住房公积金归
集扩面、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政策宣传、住房公积金执法等各项业务所
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我中心无公
务用车购置预算。
四、2018年部门支出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260.87万元(其中集中采购预算1,125.46
万元,分散采购预算135.41万元),同比增加207万元。2018年政府集
中采购预算1,125.4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89.26%,同比增加
174.24万元,同比增长18.32%;分散采购预算135.41万元,占政府采
购预算的10.74%,同比增加32.76万元,同比增长31.91%。
五、2018年部门支出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大于200万元的项目为工资福利支出、
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综合业务费和服务网点用房租用费。
2018年我中心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复同意的年度住房
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开展业务工作,完成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增长
率、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增长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发放
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逾期率、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等
考核任务,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确保资金安全、保值和增值。
2018年我中心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开展各项工作,规范预算支出,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预算资金在业务发展、服务效能、资金安
全、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和党工团妇组织建设等方面发挥最大效
益。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中心资产总额为1,392.87万元,其中固
定资产原值为1,282.07万元。我中心共有车辆6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
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因此我中心无此项经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
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
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
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
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
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
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
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
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
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
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
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
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