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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8-29 15:00     来源: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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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心主要职责:编制、执行区直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区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区直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区直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区直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区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内设机构8个,具体为:综合科、业务科、财务科、稽核科、信息科、服务管理科、政务中心管理部和新民管理部。

第二部分: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中心2024年度总收入2,271.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61.67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87万元增长0.3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1.6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87万元增长0.30%,主要原因是新录用(调入)人员和部分人员职务晋升增加的人员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0.1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4.27万元,下降70.61%,主要原因是2024年跨年度建设项目减少,结转资金相应减少。

(二)中心2024年度总支出2,271.7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271.77万元, 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30万元,下降0.2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5.84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25万元,增长7.35%,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中心增加2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相应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61.52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60万元,增长20.8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中心增加2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相应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2,104.41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和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营所需的必要开支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4.15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费用同比减少

4.结余分配0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1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中心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1.77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30万元,下降0.28%。其中:基本支出866.69万元,项目支出1,405.08万元。

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13.94万元,支出决算为2,27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8%。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101.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追加中心2024年度新增的2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该支出主要用于中心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66.19万元,支出决算为6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根据自治区医保局核定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金额据实列支。该支出主要用于中心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2,146.65万元,支出决算为2,10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中心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中心日常公用支出。该支出主要用于中心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和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营所需的必要开支。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6.6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79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一是追加中心2024年度新增的2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二是编外人员经费年初预算全额编列在工资福利支出中,年度执行时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有关规定,将编外人员经费中应计提的工会经8.5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调整至商品和服务支出中。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6%。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编外人员经费年初预算全额编列在工资福利支出中,年度执行时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有关规定,将编外人员经费中应计提的工会经费8.57万元从工资福利支出调整至商品和服务支出中。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中心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科目开支范围中据实列支。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中心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中心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5%,比上年减少1.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开支相应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5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7%,比上年减少1.11万元,原因是中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车辆维修维护支出减少该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5.51万元,平均每辆3.1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比上年减少0.06万元,原因是中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次人次4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中心2024年度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支出65.83万元年初预算62.43万元增加3.40增长5.45%上年决算数增加6.64万元,增长11.21%。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编外人员经费年初预算全额编列在工资福利支出中,年度执行时按照财政部关于对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有关要求,将编外人员经费中应计提的工会经费8.57万元从工资福利支出调整至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因此造成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都有所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2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4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6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全部为中心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2,271.77万元,执行数2,271.77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等。从自评情况来看,中心全年绩效指标均完成预期目标,不断提高预算资金在中心业务发展、服务效能、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中心2024年度项目23个,2023年预算列支结转项目2个,合计25个项目,项目支出总额1,405.08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5个,本级项目支出1,405.08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25个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399.8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8%,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9.63%;3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5.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2%,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37%。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业务执行计划动态调整与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之间存在矛盾,导致支付节点与实际需求存在错位;二是项目周期规划不够科学,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和政府采购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部门预算实际工作计划,对预算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加快推进项目进度,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做到预算支付进度均衡,更好地发挥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业务部门科学拟定项目实施计划,提升资金与实际需求的匹配效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中心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得分97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7.12万元,执行数为107.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中心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社会效益达到了预期目标,保障了中心各类信息系统和机房硬件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常运转提供了安全的环境支撑。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实施周期规划不够科学,政府采购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业务部门科学拟定项目实施计划,提升资金与实际需求的匹配效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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