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
2020年,我中心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民生功能,服务好广大缴存职工,取得了较好成绩。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的规定,现将我中心2020年度财务情况报告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
2020年在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为3,625个,比上年末净增399个;缴存职工31.92万人(包含已封存职工),比上年末净增1.31万人,增长4.29%;归集住房公积金68.58亿元,同比增加8.10亿元,增长13.39%;累计缴存总额503.96亿元,缴存余额166.09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2020年,我中心审批支取住房公积金57.29亿元,同比增长20.61%,累计审批支取住房公积金337.87亿元,支取率83.54%。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2020年我中心审批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6,716笔,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2.75亿元。累计支持6.85万户职工家庭购买住房795.04万㎡;累计发放贷款222.38亿元,累计收回贷款78.02亿元,贷款余额144.36亿元,贷款率为86.92%;逾期贷款148.09万元(财务统计口径),逾期率0.1‰。
四、国债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中心凭证式国债余额为0。
五、资金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中心住房公积金存款和增值收益存款共计26.78亿元。存储情况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定期存款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中心储存住房公积金定期存款17.00亿元,其中七天通知存款3.00亿元,占定期存款总额的17.65%;一年期以下(含)定期存款2.20亿元,占定期存款总额的12.94%;一年期以上定期存款11.80亿元,占定期存款总额的69.41%。
(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存款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中心增值收益定期存款3.75亿元。其中七天通知存款0.55亿元,占定期存款总额的14.66%;一年期以下(含)定期存款1.60亿元,占定期存款总额的42.67%一年期以上定期存款1.60亿元,占定期存款总额的42.67%。
(三)活期存款、协定存款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中心存储住房公积金及增值收益活期存款、协定存款6.03亿元,其中活期存款为90.00万元,协定存款6.02亿元。
六、住房公积金收益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情况。
2020年度,我中心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5.20亿元,其中:贷款利息收入4.33亿元,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0.74亿元,增值收益利息收入0.13亿元,其他收入7.92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情况。
2020年度,我中心发生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2.94亿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2.45亿元,住房公积金归集手续费支出0.19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0.20亿元,担保手续费支出0.10亿元,其他支出8.81万元。
(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情况。
2020年我中心实现增值收益2.26亿元,增值收益率为1.40%。
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情况
2020年度,我中心可分配增值收益2.26亿元。分配情况如下:
(一)分配2020年贷款风险准备金0亿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3.48亿元。
(二)分配2020年度管理经费0.68亿元。
(三)分配2020年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8亿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中心累计分配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08亿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63亿元,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余额0.45亿元。
八、住房公积金主要财务分析指标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资产负债率97.98%。
住房公积金资产负债率=(负债÷资产)×100%=(168.42亿元÷171.9亿元)×100%=97.98%
(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1.40%。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本年内月均缴存余额)×100% =(2.26亿元÷161.62亿元)×100%= 1.40%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率86.92%。
住房公积金贷款率=(当年贷款余额÷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100%=(144.36亿元÷166.09亿元)×100%=86.92%
(四)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10‰(财务逾期贷款余额核算口径为一期以上未归还贷款本金金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贷款逾期额÷贷款余额)×100%=(0.0148亿元÷144.36亿元)×100%=0.10‰
(五)住房公积金使用率95.69%。
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个人提取总额+贷款余额+国债余额)÷缴存总额]×100%=[(337.87+144.36+0)亿元÷503.96亿元]×100%=95.69%
(六)住房公积金运用率86.92%。
住房公积金运用率=[(贷款余额+国债余额)÷缴存余额]×100%=[(144.36+0)亿元÷166.09亿元]×100%=86.92%
综上所述,2020年度,我中心住房公积金运行平稳,各项财务指标良好,资金安全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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