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我中心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
2023年度, 自治区直属和中直驻邕单位缴存职工36.56万人(包含已封存职工),比上年增长2.64%。全年完成归集住房公积金92.48亿元(包含当年结息金额3.15亿元),比上年度归集87.49亿元增加4.99亿元,增长5.70%,年末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761.25亿元,归集余额为236.61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情况
2023年度,我中心为14.63万名缴存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共73.16亿元,提取率79.11%,比上年度提取58.86亿元增加14.30亿元,增长24.29%,其中,本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3.01亿元,增长79.17%。累计支取住房公积金524.64亿元。
三、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情况
2023年度,我中心为5,430户缴存职工家庭共发放住房贷款34.67亿元,比上年度发放住房贷款48.02亿元减少13.35亿元,下降27.80%,支持购买住房面积62.12万平方米,当年回收贷款本金20.71亿元。累计发放住房贷款336.37亿元,帮助8.85万户职工解决购买1,017.27万平方米住房资金缺口,回收贷款本金127.22亿元,年末贷款余额209.16亿元,贷款率为88.40%。
四、购买国债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2012年凭证式国债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2〕65号)关于“凭证式国债仅面向个人投资者发售,不得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投资者发售”规定,我中心2023年度未购买国债,年末国债余额为0万元。
五、住房公积金业务收支情况
2023年度,我中心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7.27亿元,业务支出3.84亿元,实现增值收益3.43亿元,同比增长9.24%,增值收益率为1.5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中心累计计提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35亿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19亿元,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余额3.16亿元。资金安全完整,总资产245.26亿元。
六、其他
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对中心业务管理2022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多次获得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其中,新民管理部综合柜员岗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表扬为“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2年度表现突出星级服务岗”,收到职工致谢锦旗4面,表扬、感谢信9封;中心获自治区级“2022年度五星先进职工之家”、2022年度“先进职工之家”等荣誉。
2024年,中心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中心管理水平,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取得更大突破,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素质优良的服务窗口标杆品牌,持续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帮助更多职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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