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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01-13 00:00     来源: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     作者: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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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75号)要求,由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编制。

    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个部分。报告在中心网站http://www.gxqzgjjfzx.com/)全文公开。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6年,中心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以争创“人民满意政府服务窗口”和“平安和谐文明单位”为目标,全面落实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落实。

中心高度重视“一服务两公开”工作,专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综合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明确其他科、部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两个服务部负责受理具体工作。2016年,中心从事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为21人。

    (二)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公开工作。

    中心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2016年中心制发、修订了《关于调整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采用银行借记卡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公布了《2016年不缴或欠缴住房公积金单位名单》、《公积金贷款轮候名单》等信息,涉及业务工作、综合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行政执法等各个方面,为促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和规范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完善目录编制,规范公开工作。

    中心认真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梳理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运行。

   (四)强化载体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中心积极强化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一是根据住建部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的要求,于20163月组织开展信息化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工作,新系统与合作银行联网结算,实现了缴存单位电子账单实时推送入账分配、托收汇缴、支取住房公积金即时到账等新功能,减轻了中心前台业务员的工作压力,缩短了职工业务办理时间。二是做好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系统建设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对我中心12329热线建设方案的批复意见,我中心依托社会通讯网络和政府信息化网络,整合现有资源,于20167月完成了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平台(客户服务中心)的自主建设,配置专职客服人员提供电话热线服务。12329热线开通以来,月均接听电话达3500多次。三是开展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2016年我中心已建成开通门户网站、自助查询机、“12329”热线平台、“12329”短信平台4个服务渠道,缴存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掌握公积金信息和政策的变化。四是升级优化门户网站,推进在线咨询互动,充实网站内容,提升网站信息公开和社会服务功能。五是利用门户网站、广西广播电台、纸巾盒、环保袋等载体进行政策宣传,通过南国早报、南宁晚报发布政策信息,组织服务小分队走进社区等方式为职工提供政策查询、信息查询和投诉建议等服务,编印政策资料和办事指南免费提供给前来办事的单位和职工使用,免费寄送住房公积金账单,方便缴存职工及时了解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情况。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中心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中心2015年年度报告、2015年财务报告、2015年部门决算及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均在中心网站对外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中心以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突出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在线咨询、公众参与及便民服务等功能,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及时维护和更新内容,使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全年通过中心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8条,在线回复业务咨询2,619人次。中心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舆论热点,通过报刊、广播等其它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0条,如在南国早报刊登题为《公积金贷款可以网上初审》、在南宁晚报刊登题为《公积金提前还贷无需跑断腿》、《已审批未发放贷款实行轮候发放》等专栏文章,并在网站和有关媒体积极回应了贷款轮候、公积金基数调整等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在确保缴存职工信息安全的情况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加信息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方式和范围、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对贷款率达到90%以后的职工贷款申请实行轮候发放,全部在中心门户网站公示。中心按规定及时向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全年无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中心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申请办结13件,均为申请查询缴存和贷款历史档案。申请答复0件。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0件。申请公开的信息,属服务窗口管理的事项,当场回复;属其他科、部职责的信息,转交办理后3个工作日内由窗口回复申请者。

    中心依申请受理接待场地分别为政务中心服务部和东葛服务部。政务中心服务部设在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共设有对外服务窗口17个,场地建设和维护由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东葛路服务部设在南宁市东葛路7号,共设有对外服务窗口25个,场地建设和维护由中心负责运营管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载体还不够丰富。

    2017年,中心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整合信息公开内容,多渠道公开,强化环节公开,确保阳光政务。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丰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载体,加强对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信息公开渠道的研发,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为职工提供更好的政务信息获取体验。

 

    

 

 

                                201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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