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经自治区编委批准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行使管理区直和中直驻邕单位住房公积金职能,直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机构级别为正处级。根据工作需要,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事项如下:
一、 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职责 |
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业务工作人员 |
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核算等业务。 |
若干名 |
第一学历符合专业要求,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以上。 |
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统计学、审计学、经济学、法学等相关专业。 |
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有较强的服务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专业知识扎实,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
信息管理人员 |
通过互联网办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 |
若干名 |
第一学历符合专业要求,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以上。 |
计算机基础、自动化、信息与计算机科学、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等相关专业。 |
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服务精神,专业知识扎实,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
咨询员 |
负责业务咨询、政策宣传等工作。 |
若干名 |
第一学历符合专业要求,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以上。 |
中文、播音主持、艺术等相关专业。 |
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口齿伶俐,普通话标准,表达能力强,有较强的服务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专业知识扎实,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四个阶段。
三、用工形式
中心对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新招聘人员薪酬和福利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有意者请携带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15届毕业生需出示学生证)和1张全身生活照,于2015年3月7日到南宁国际会展中心(14号展厅25号展位)现场报名。
笔试、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张小姐 0771-5755689,13077719821;
贺小姐 0771-5755637,18677929397;
联系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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