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经自治区编委批准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行使管理区直和中直驻邕单位住房公积金职能,直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机构级别为正处级。根据工作需要,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事项如下:
一、 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职责 |
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业务工作人员 |
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
2名 |
第一学历符合专业要求,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 |
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统计学、审计学、经济学、法学、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 |
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有较强的服务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专业知识扎实,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有文体特长优先考虑。 |
水电工(兼司机) |
负责水电维修兼顾司机工作。 |
1名 |
大专以上学历或有相关资格证书。 |
水电维修等相关专业,具有水电维修相关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准驾车型C1以上)。 |
40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水电维修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四个阶段。
三、用工形式
中心对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新招聘人员薪酬和福利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招聘信息在我中心网站和广西人才网同时发布。有意者请于2017年2月3日前登录广西人才网投递简历,或于2017年2月3日前将简历发送至邮箱:gjjzp107@163.com
笔试、面试、体检和后勤服务人员实际操作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小姐 0771-5755689,13077719821;姚先生 0771-2441801,13907743999;联系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时,下午15:30-17:30时。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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