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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公布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

2022-07-15 20:40     来源: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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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公布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等有关文件,为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现就2022年度区直和中直驻邕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发布的2021年度南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设定2022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25,753元,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各为3,090元,合计为6,180元。

二、根据南宁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810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参照执行。

四、缴存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在5%-12%范围内调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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