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直公积金中心的职能,按照精简、统一和效能原则,2021年7月29日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同意,区直公积金中心内设机构增加一个正科级科,更名两个正科级科,调整后,区直公积金中心内设8个正科级科,分别为:综合科、业务科、财务科、稽核科、信息科、服务管理科、政务中心管理部和新民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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