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桂建金管〔2018〕7号)的要求,我中心对部分不缴或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了检查,并通过电话和寄送执法文书的方式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但至今仍有部分单位未按期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现将这些单位名单公开如下:
一、未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
广西南宁运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万草天颜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百虹全商贸有限公司
广西西视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广西杰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二、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
广西秀光景观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心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银通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神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广西锦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浩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麦嘉特印务有限公司
广西华夏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罗蒙服饰有限公司
请上述单位尽快到我中心办理缴存或补缴手续,否则中心将依据《条例》依法进行处理,特此通告。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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