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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机关 我们在行动 | 住房公积金 小课堂(第二十四期)

2023-06-10 10:00     来源: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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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单位是否要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是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应当为其在职职工(以下简称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在职职工是指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包括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及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

单位不得为非本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灵活就业人员能否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可以。灵活就业人员可为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二)现在南宁市所辖城区就业或居住的

(三)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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