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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机关 我们在行动 | 住房公积金小课堂(第二十五期)

2023-08-17 14:00     来源: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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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已公布,各位小伙伴是不是迫不及待想了解缴存相关知识啦,小编正带着您的疑问快马加鞭赶来啦~

1.问:2023年区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月缴存额上限分别是多少?

答: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6,895元;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227元,合计6,454元。

2.问:什么时候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区直中心自202011日起统一采用自然年度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执行周期,缴存单位调整缴存基数时,应从当年的11日起开始调整当年的缴存基数。

3.问:单位新调入职工从什么时候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如何确定缴存基数?

答: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缴存职工调入当月应发工资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4.问: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什么时候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如何确定缴存基数?

答:参加工作缴存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缴存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应发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5.问:同一单位的职工可以按不同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答:不可以。同一单位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一致。单位和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超过12%缴存比例下限不应低于5%,单位可以此区间内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原则上每个自然年度只能调整一次。

6.问:一个职工可以有多个正常缴存状态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吗?

答:不可以。每个职工在全国范围内只能有一个正常缴存状态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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