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否可以提前还款?
答:可以的 。
第二问:提前还款有违约金吗?
答:区直中心对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前还款不收取违约金。
第三问:放款后多久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可以还几次?
答:一般情况下,借款人正常还款12个月(含)后,可申请提前还款,包含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和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提前还款次数上限一般为6次,特殊情况需提前还款的,由借款人提出申请,经区直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四问:我可以提前部分还款吗?
答:可以,提前部分还本额度应为1万元(含)的整数倍。
第五问:可通过什么渠道办理?
答:
1、借款人可以通过手机公积金APP、中心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提前还款。线上办理无需材料,选择提前全部结清或部分还本后核对本次提前还款本息及还款银行卡号,确保还款资金充足,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申请。
2、借款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办理:政务中心管理部: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层;新民管理部:南宁市新民路24号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层。
现场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如以上还有不明白之处,您可拨打服务咨询电话:
住房公积金政策及业务咨询电话:0771-5755689、0771-5715982、0771-2441809。
网络及信息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771-244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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