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问:区直中心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吗?
答: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即可办理。
第二问: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包括什么类型?
答: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包括月对冲还贷和对冲提前还贷。
第三问:在区直中心申请的个人住房贷款前几年已经发放了,还可以开通月对冲还贷吗?
答:可以。办理渠道如下:
1、借款人通过手机公积金APP、中心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选择“贷款签约—对冲还贷”核对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申请。线上办理无需上传材料。
2、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办理:政务中心管理部: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层;新民管理部:南宁市新民路24号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层。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如以上还有不明白之处,您可拨打服务咨询电话:
住房公积金政策及业务咨询电话:0771-5755689、0771-5715982、0771-2441809。
网络及信息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771-2441946。
贴心小提示:对冲还贷期间,借款人和配偶须关注住房公积金账户、银行扣款账户余额及贷款偿还情况,如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住房公积金账户、银行扣款账户、联系电话及房屋产权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到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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