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作变动,在原工作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且满6个月(含)以上,在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中心)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满6个月(含)以上,可使用手机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将原工作地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区直中心。职工到外地工作,已在新单位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开户缴存满6个月(含)以上,在区直中心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申请将区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出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
操作流程
第一步: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或搜索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
第二步:在小程序里点击登录,也可使用人脸识别一键登录。
第三步:进入“转移接续”后,按页面提示选择或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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