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牢固树立“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的鲜明导向,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各项决策部署,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促进跨域通办、提升数据质量及数字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服务好缴存单位和缴存人。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稳步增长
2024年,区直中心坚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强化政策宣传、积极推进归集扩面工作。2024年,实缴单位3,496家,实缴职工28.04万人,缴存额95.72亿元,缴存总额856.98亿元,缴存余额256.89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持续优化
2024年,区直中心为14.80万名缴存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75.44亿元,同比增长3.13%。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8.81%。其中,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1.6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0.94%,租赁住房占4.78%,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占0.0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6.5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42%,死亡或宣告死亡占0.32%,其他非住房消费占2.35%。在提取职工中,属中、低收入人群占比93.90%。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住房消费
2024年,区直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6万笔17.53亿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1.93亿元。截至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11万笔353.9亿元,年末贷款余额204.76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9.70%。
按照放贷笔数统计,在贷款职工中,属中、低收入占比96.39%。年龄在30岁(含)以下占48.96%,30岁-40岁(含)占39.83%,40岁-50岁(含)占10.26%,50岁以上占0.9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贷款占82.86%,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套住房贷款占17.14%。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5.28%,90-144(含)平方米占80.05%,144平方米以上占4.67%。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87.00%,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13.00%。
四、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稳定
2024年,区直中心通过加强资金管理,科学合理运作存储资金,开展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提高资金保值能力。
五、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一是党建引领,精心淬炼服务品牌,全力打造“党建+服务”双促体系。区直中心持续推动“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走深走实,淬炼打磨“一金惠民,安居圆梦”品牌和“务实创新,精益求精”中心文化。以模范机关和清廉机关创建为基础,打造中心“党建、业务、服务、档案、信息化”五大品牌业务;编制中心服务礼仪手册,实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再跨越。二是区直中心推广业务“跨省通办”和“亮码可办”。13项“跨省通办”业务事项在线上线下协同办理,为缴存人提供“亮码可办”服务,并推广使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查询信息和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接续业务。三是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对冲办”服务。与全区其他住房公积金中心建立联动机制,解决“一边有逾期、一边有余额”的异地资金划扣难题。2024年9月,区直中心被列为全国异地冲还贷(报销式)试点城市,将更大范围地解决两地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需要“两地跑”的问题。四是落实异地使用政策。支持异地贷款。在全国范围内的异地缴存人到南宁市买房,异地贷款的条件、贷款额度与本地缴存职工保持一致。支持缴存人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设户籍地、工作地限制。五是打造“一站式”服务模式。通过业务流程再造、统一借款合同、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整理操作、优化整合综合柜员制和综合审批制服务窗口、精简综合审批层级和流转环节、调整组合贷款业务办理网点,打造“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新模式,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六是持续开展“周六不打烊”延时便民服务。缴存人在周六享受同工作日一样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七是继续推进住房公积金“就近办”服务延伸工作。在合作银行网点设置了住房公积金服务专窗,为缴存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六、风险防控有力
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71.3万元,逾期率0.18‰,贷款资产质量保持稳定,逾期贷款率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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