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关于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生育三孩的缴存人家庭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结合区直和中直驻邕单位业务实际,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审批同意,印发实施《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文件依据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三、相关问题解答
(一)《通知》中“生育三孩的缴存人家庭”如何理解?
答:按照国家政策,一对夫妻已共同生育三个子女,三个子女均为未婚。子女数按照申请业务时的数量予以核定,以出生证明为准。
(二)生育三孩的缴存人家庭办理业务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1.办理租房提取业务需提供以下材料:除提供区直中心提取业务资料清单所示材料外,需提供名下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或居民户口簿,租房承诺书(面签),租房合同,支付房租的银行流水单、支付凭证或票据。
2.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需提供以下材料:根据不同房型除按照区直中心贷款业务资料清单所示资料外,需提供名下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三)生育三孩的缴存人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如何计算?
例如:小金和妻子在区直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他们生育了三个孩子(三个孩子均未结婚),在南宁市某小区租房居住,租金每月为3,000元,则按照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支持政策,自2022年12月起小金和妻子一共可以提取的月最高额度为3,000元。
(四)生育三孩的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上浮?
例如:小金和妻子在区直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小金和妻子名下无住房,现在南宁市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于2022年12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小金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35万元,小金妻子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25万元,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的情况下,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92万元。即80万元+〔(35万元+25万元)×20%〕=92万元。
(五)生育三孩的缴存人家庭可以享受几次购房贷款支持政策?
答:一个家庭只可享受一次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支持政策,如夫妻双方中一方已享受过的,视同为已享受该支持政策。例如,再婚的夫妻中如有一方已经享受过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支持政策的,视同为已享受过该项政策。
(六)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实施时间?
答:《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1.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政策的提取计算始点自本《通知》印发之月起算,《通知》印发之前的,仍照旧租房提取额度标准计算。例如:小金符合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条件(租金每月2,800元),他上次租房提取时间为2022年6月,则他在2022年12月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提取额度为8,200元(900元×6+2,800元×1)。
2.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支持政策按照业务首次受理日期执行,首次受理日期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的,仍按照原贷款政策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进行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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