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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桂公积发〔2025〕11号

2025-08-01 18:00     来源: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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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单位和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2025年度区直和中直驻邕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南宁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24年度南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020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362元,合计6,724上述缴存基数上限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二、2025年7月1日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1,990元执行;2025年7月1日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下限均为110元,合计220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上下限参照本通知执行。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8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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